大多数人小时候都经历过长辈教导,将长辈自己的想法套在孩子身上。长大之后是上级或老板,总要求下属按照他们的想法去做,若是你不同意他们所说的,他们会生气、着急:“难道我会害你吗?”、“按照我说的肯定没错”、“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还有时候遇到一些人会诉诸自己过去的经历或其他人的权威,如:“我就是这么做的最终就成功了”、“某专家/书上就是这样说的”;而等自己当了长辈或领导,又对自己的孩子或下属用同样的方式教导,以前受着别人带来的委屈,用同样的方式带给其他人,从而陷入到一个思维的陷阱。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就是《实践论》中讨论的问题: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中获得教训,从而改正自己的思想来进一步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最终就能变失败为胜利。辩证唯物论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转过来又为实践服务。所谓真理,不是依赖于主观上觉得如何,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 那么人的认识究竟如何通过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呢?人的认识,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这种反映发生在实践过程中,并且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某一片面,看到各个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例如人第一次看到企鹅,看到它们尖尖的喙,听到它们的叫声,看到它们游泳,挥舞翅膀,这些就是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以及这些事物的外部联系。这就是所谓“认识的感性阶段”,企鹅这个事物的各个部分作用于人的感官,引起人的感觉,在脑子中升起了许多印象,以及这些印象之间大概的外部联系,是认识的第一个阶段。此时人们还不能有深刻的概念,作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的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脑子中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的突变(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个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在联系。所谓“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就是人在脑子中运用概念以作判断和推理的工夫,这是认识的第二个阶段。当与企鹅相处一段时间后,结合各种生物学资料,加上“想了一想”之后,人们就能够作出“企鹅是不会飞的鸟类”这样一个判断了。这个判断推理的过程,就是理性认识的阶段。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在矛盾。与主观的认识不同,客观的认识进了一大步,到达了事物的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过程中这两个阶段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表现为感性的,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理性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相互分离的,实践使它们统一起来了。

“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

如今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络了解世界各地的消息,看上去在家里刷手机的人们没有参与实践却得到了认识,但实际上真正亲知的是天下实践着的人,那些人在他们的实践中取得了“知”,经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媒介和技术的手段传达到他人之手,这些人才能间接地“知天下事”。若是想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只有亲身参加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中去,才能触到那些事物的现象。

望梅之所以能解渴,是因为士兵们吃过杨梅。《实践论》告诉我们,“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

那些将自己的经验套在其他人身上的人,是将自己的直接经验用在了别人的身上。从这个角度看,他们忽视了别人通过实践获取理性认识的重要性,这一点是不对的。但是,前面说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但人不能事事都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人类自古以来一切的知识。像是书籍、文物所保留下来的,都是如此。完全地否定间接知识一定不可取,因此如何正确地对待这些间接知识是十分重要的。